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形成齐抓共管人才工作的合力,促进《洛阳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人才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不断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提高人才工作组织领导水平,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我市实现福民强市总体目标、打赢“六加一”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撑。
二、考核内容
(一)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坚持党政“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将人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重要工作内容,及时解决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人才工作责任制,做到制度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工作有安排、有督促、有落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做好人才工作的良好格局。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人才工作政策。对中央和省、市制定出台的人才工作重要文件和相关政策规定,及时、认真组织传达和学习,抓好贯彻落实;立足本县(市)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或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施行。
(三)全面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本县(市)区人才发展规划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研究确定人才培养、引进的重点领域与数量目标,并抓好具体落实;加强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注重培养选拔优秀青年人才,加强创新团队建设,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建设工程、研发基地、重要任务,发现、培养、聚集创新创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实施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人才培养工程,努力建设一支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一支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市场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一支善于自主创新,具有较强研发、应用能力和较高学术技术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努力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大批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和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本县(市)区人才资源信息库,认真做好人才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四)积极营造“四个尊重”的社会环境。加强人才工作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宣传人才工作方针政策、优秀人才先进事迹和人才工作典型经验,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党政领导联系优秀人才制度,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拓宽服务渠道,完善服务机制,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为人才服务的质量;建立决策咨询制度,对本县(市)区的重大决策或重大项目的立项、实施,主动邀请专家咨询论证,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五)重视人才作用发挥的载体建设。依托创业园、科技园等各类园区以及产业集聚区,大力建设人才创新创业载体,积极搭建优秀人才发挥作用的各类平台;开展行业优秀人才选拔、学术交流等多种活动,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工作积极性。
(六)加大人才工作经费投入。设立人才专项资金,统筹解决本地区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等方面重大事项所需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根据本地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增长幅度与实际需要,确保人才专项资金逐年有所增长;规范经费的使用管理,确保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七)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分值设置
满分为100分。另设附加分:人才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市及市以上表彰的(市级2分、省级4分、国家级8分);工作经验和做法在市及市以上会议交流或在省及省以上媒体作为典型宣传的(市级2分、省级4分、国家级8分);引进人才入选市“1211工程”或“520计划”、省“百人计划”、国家“千人计划”的(每人次分别加:市级2分、省级4分、国家级10分);本地培养人才入选市级及以上优秀专家的(每人次分别加:市级2分、省级4分、国家级10分)。
(一)人才工作机制建立及运行方面(25分)。县(市)区委常委会定期召开人才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人才工作重大问题(5分)。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建立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到“编制到位、职责到位、人员到位”(5分)。坚持工作程序,能按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运行规则办事(5分)。人才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检查、有考核,形成良好的组织领导机制(5分)。针对人才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工作。(5分)。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人才工作政策方面(10分)。对中央和省、市制定出台的人才工作重要文件和相关政策规定,及时、认真组织传达和学习(5分)。能立足本县(市)区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人才工作政策的具体措施或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施行(5分)。
(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方面(20分)。制定本县(市)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明确,措施切实可行(5分)。切实加强党政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4分)。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和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培养计划,定期开展培训(4分)。制定农村实用人才年度培养计划,大力开展农村种养能手等各类实用人才培训,成效显著(4分)。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本县(市)区动态管理的人才资源信息库(3分)。
(四)“四个尊重”社会氛围营造方面(15分)。注重宣传人才及人才工作,及时树立典型,开展表彰奖励活动(4分)。建立党政领导联系优秀人才制度,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4分)。建立决策咨询制度,对本县(市)区的重大决策或重大项目的立项、实施,主动邀请专家咨询论证,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4分)。建立高效便捷的人才服务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为人才服务的质量(3分)。
(五)重视人才作用发挥的载体建设方面(10分)。依托创业园、科技园等各类园区以及产业集聚区,大力建设人才创新创业载体,积极搭建优秀人才发挥作用的各类平台(4分)。开展行业优秀人才选拔、学术交流等活动,充分调动各类人才工作积极性(3分)。组织各类优秀人才下基层,开展社会实践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人才作用(3分)。
(六)人才工作经费保障方面(10分)。设立人才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统筹解决本地区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等方面所需资金(5分)。根据本地财政收入状况与实际需要,确保人才专项资金逐年有所增长(5分)。
(七)落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方面(10分)。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领导批示和交办的事项(5分)。及时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人才工作重要信息,汇报人才工作重要情况(5分)。
五、考核方法
(一)组织领导
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进行,采取单位自查与上级检查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实施步骤
1.单位自查。每年12月份,各县(市)区对照《洛阳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认真进行自查评分,形成人才工作书面总结,于12月15日前将总结和自查表一并报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组织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
3.综合评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县(市)区自查和组织考核的结果,结合平时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分。
(三)考核结果的确定和使用
1.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分结果,按照90分以上且各单项得分均不低于该项分值的70%为优秀、75-90分且各单项得分均不低于该项分值的60%为达标、60-75分为基本达标、60分以下为不达标的标准,拟定考核等次,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县(市)区给予表彰,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特别优秀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工作的意见》,上报市委、市政府统一表彰奖励。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