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贤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3日

李俊贤,男, 1928年3月10日生于四川省眉山县。1950年8月毕业于四川省乐山市国立中央技艺专科学校化学工程科,1950年8月参加工作,195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工作后先后在沈阳市东北化工局研究室、天津市化工部俄文训练班、北京化工研究院、苏联化委有机研究所、黎明化工厂、黎明化工研究院历任技术员、学员、实习生、工程师、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副厂长兼总工程师、院长兼总工程师等职,1987年被评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5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他还先后兼任国家科委新型化工材料专业组成员、国防科工委火箭固体推进剂专业组副组长,华东化工学院、北京化工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国家科委发明奖评选特邀评审员,化工部科技进步奖专业评审成员,中国化工学会理事会及33、34届精细化工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理事、秘书长、高级顾问;还为中共河南省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十五大代表;河南省政府参事。

李俊贤是我国化学推进剂原材料产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五十年代至今,获得过化工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等多项大奖。

李俊贤还是我国聚氨酯反应注射成型技术领域的开拓者之一。他在任黎明院院长期间,开发了一大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民用项目。他领导和主持的聚氨酯的研究开发,通过“七五”、“八五”重点科技攻关,已取得二十多项科研成果,形成了一批关键原料、配方、加工工艺、模具设计、制品生产的成套技术,现已在院内建成了多个车间和生产线,产品已在上海、广州、武汉等地汽车制造公司配套,产品还广泛应用于家电、家具、建材、油田、矿山、航空和铁路等领域。

鉴于李俊贤为国防事业和经济建设做出的重大贡献, 1987年全国科技大会授予他“重大贡献先进工作者”奖状;1987年全国总工会授予他“先进科技工作者”和“五一劳动奖章”;1988年国务院授予他“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1989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1990年国务院批准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1年国家科委授予他“七五攻关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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