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洛阳市面向重点高校引进优秀人才工作有关要求,现就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按照《洛阳市2017年面向重点高校引进优秀人才工作方案》要求,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确定为考察对象,详见附件《考察对象名单》。
二、考察方式和内容
考察工作于3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由考察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确定。考察组要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单位、社区)进行实地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核对证件、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根据需要,考察组还要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三、有关要求
1.考察对象要提前与有关学校(单位、社区)沟通,做好考察准备工作。
2.考察对象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如因个人原因延误考察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379-63206373
洛阳市优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