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洛阳市面向重点高校引进优秀人才工作有关要求,现就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于2018年1月3日、4日将是否参加面试的意见,通过邮件发送至lyzjfwzx@126.com进行确认。邮件标题为:姓名+报名序号+确认参加或放弃洛阳市优秀人才引进面试。未按时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1月17日全天、18日上午(具体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30)到洛阳市人才服务中心(九都路与黄河路交叉口黄河南路1号)进行资格复审。
2.考生资格复审需携带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
其中,①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由学校出具并加章,要注明所学专业、研究方向及预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②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③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
(4)《洛阳市2017年面向重点高校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2份,报名登记表要求:照片应与网络报名上传照片一致;“院系推荐意见、学校推荐意见”由2018年应届毕业生所在院系、学校填写并盖章;“工作单位意见”由已就业的考生所在单位填写,需写明考生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同意考生报考等内容,并盖章。
(5)与网络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的一寸照片2张,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3.有关要求。
(1)考生要认真备齐所需资料,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进行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三、面试安排
1.面试定于1月20日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时间1天,实行全程封闭管理。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按照资格复审现场的通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指定时间指定地点集中乘车前往面试考点。
2.体检定于1月21日在指定机构进行。体检的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79-63206373
洛阳市优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